什么叫技术的价值负载?
论文作者:同为论文网 论文来源:caogentz.com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3日

通常的技术负载价值的说法中,“价值”这个词是笼统的、模糊的,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甚至同一个人也在不同地甚至混乱地使用。所以,要界定技术的价值负载,首先要搞清楚的是技术所负载的是什么价值?

“价值”在学术领域中使用得最多的是经济学和哲学,而经济学的价值又分为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显然技术哲学所说的技术负载价值并不是指技术所包含的交换价值,那么它是否指的是技术所包含的使用价值?显然也不是。因为使用价值就是指物品的有用性,从哲学上说技术负载价值并不是在说技术具有有用性,因为技术的有用性是不言自明的,人发明和创制技术,就是为了用其满足自己特定的需要,它是技术成其为技术的一个必备条件,也是技术发明家所致力完成的任务,而并不成其为一个哲学问题。因此哲学意义上的技术负载价值,不是指技术具有这样或那样的有用的属性,不是指它所具有的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

作为技术哲学核心命题的“技术负载价值”,其“价值”应该是哲学意义上的价值。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是一种主客体关系,即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评价关系:主体就客体对于自己的意义所进行的评价,如好坏、善恶、幸福与不幸、快乐与痛苦等等。如果说经济学的使用价值带有较大的客观性的话,那么哲学的价值作为意见、评价等,就带有较大的主观性,如转基因食物被不同的人食用后,在生理上的效果是客观的,反映了其使用价值的客观一致性但在“挺转”和“反转”人士那里的评价则是不同的,所反映的是哲学价值评价的主观差异性。当然,哲学的价值评价也与经济学意义上的使用价值有关,如通常主体对于那些对自己有用的、能满足自己需要的客体就评价为好的、善的、造福的、令人愉悦的,而对于那些对自己无用或有害的客体就评价为坏的、恶的、祸害的、令人痛苦的。但这里无疑是对有用性的进一步评价,而不仅仅是对有用性的事实描述。因此,关于技术的价值问题从哲学意义上就是指技术给人的好处或坏处的问题,更准确地说是评价者认为技术给自己带来的是好处还是坏处的问题。由于不同的人即使对同一技术的感受和认知也是有可能不同的,所以对技术的价值评价也可能不同,于是技术的价值问题就进一步演变为技术针对不同人的利弊好坏不同的问题,亦即技术在价值上的偏向问题,从而就是技术在评价者视域中的非中(立)性问题。这样,当我们说武器能杀人时,并不是哲学意义上的技术负载价值,而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技术具有价值,即该技术所具有的使用价值或功能而当我们说武器能杀坏人或武器主要是用来杀坏人时,就是哲学意义上的武器负载价值,也是一种对武器进行的哲学意义上的价值评价,它具有为我们生产武器进行正当性辩护的作用。

芬伯格将技术的价值分为内在价值和现实价值,认为技术的内在价值是指决定着客体自然属性的具有产生某种效应的性能、功能或能量,是客体具有的作用于主体产生某种效应的内在的可能性他认为技术的现实价值是指现实社会条件下客体作用于主体从而对主体产生的实际效应,现实价值决定着客体的社会属性。可以说,他的内在价值更多的是指技术的使用价值,带有经济学的意味,而非哲学的价值它的现实价值则更接近于哲学意义上的价值,因为技术对人的实际效应就存在着好坏、善恶、正负等等的区别,即价值偏向上的差异。

由此可见,哲学意义上的技术负载价值,就是指技术的善恶不对称、技术的好坏不平衡,即针对不同的人群、不同的阶级,不同的利益集团,技术所带来的利益是不同的,所产生的“有用性效果”是不同的即有利于某些人而不利于另一些人,只对一部分人有用和有益而对另一部分人无用和有害。从这个意义上,如果一种技术对所有人带来的有用性效果是一样的,不存在利弊上的偏向性,则这种技术就是不负载价值的,或者如同马克斯·韦伯所说的“价值中性”( value一neutral)或“价值无涉”,此时我们对该技术就无需做“价值判断”或“价值承诺”。

更通俗地说,技术负载价值就是“技术有偏心眼”,它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由于主体性的介人而使技术形成认识论意义上的差异,如技术水平或创新层次上的差异,即不是“技术”或“科学”问题,而是指技术(在设计或使用时)的“立场”问题,即该技术为谁服务的问题:它对一些人产生好的效果,为其“尽心尽职”地服务,而对另一些人产生坏的效果,损害他们的利益,带给他们不幸和痛苦。在这个意义上,技术负载价值不是指技术负载了设计者的一般意图和目的(这也是技术负载价值的最普遍看法,这种看法认为任何技术都是人设计的,而设计者总是有意图和目的的,所以技术总是负载价值的),因为一般的目的和意图,如设计菜刀时的目的和意图,并不包含着针对某一特定群体的偏向性,所以不能将这样目的意图视为技术所负载的价值。

技术的价值负载也不是在抽象或总体意义上指技术具有“双重效应”,而是指这种双重效应中,是否存在着其“积极效应”为一部分人专有而消极效应则由另一部分人来忍受的“不公平分布”。就像机器这种技术一出现就具有“双重效用”且分布不公平,它在早期资本主义国家使用时,给资本家带来了更高的生产力、更多的财富,而给工人则带来了单调重复“毫无内容”的劳动以及失业等等,使其陷人悲惨的境地“菜刀即可切菜也可杀人”的双重性中,并不存在其中一种功能只赋予一部分而另一种功能只赋予另一部分人的“偏向性”,所以在这一点上不能说“菜刀”负载着价值。

当然,对技术是否在这个意义上负载价值,也一直存在着争议,拿互联网来说,它“是一个工具呢?还是不只是一个工具?互联网是在改善教育环境呢?还是在破坏教育?赛博空间是探索乌托邦梦想的地方呢?还是传统文化的葬身地?抑或是在价值问题上像螺丝刀一样中立的东西呢?这些问题是互联网文化哲学应该解决的一些问题。而要更清晰地弄清楚这一问题,就需要从不同的维度上去加以细化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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