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象非美—关于意象美学的几个理论问题
论文作者:同为论文网 论文来源:caogentz.com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7日

当代著名学者叶朗先生在继承中西美学传统的基础上提出了“美在意象”这个命题。他在《美学原理》一书中将其以“意象”为核心的美学体系进行了展开,并以此解释了美学各个方面的重要问题。故而,我们将这种美学方案称为“意象美学”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美学是源于西方的学科,西方美学在很长时间都是以“美”为思考对象的,并且其目的也在于追寻事物之所以美的普遍本质;而中国古典美学的核心范畴则是“意象”,这个概念是对艺术作品的本质规定。所以,“美在意象”这个命题其实是以中国传统美学中的“意象”这个范畴来界定“美”这个来自西方美学的核心概念,以此达到沟通中西的目的。但是,这种嫁接式的沟通存在着若干理论问题。

美的问题:美学的研究对象    

这里的“美”主要是指叶朗所说的“广义的美”。意象美学的核心命题是“美在意象”。这个命题在解决美学面临的许多问题时的确显得更加通透,不过前提是我们还要将“美”与“意象”这两个概念进行明确的区分,以缩小“意象”这个概念的适用范围。但是叶朗为了使这个命题具有一种学科第一原理的普适性,却让这个命题包含了两层意思:其一,美就是意象。他说:“广义的‘美’是在审美活动中形成的审美对象,是情景交融的审美意象“美(广义的美)是审美意象”。“美是审美意象。其二,意象就是美。他说:“这个情景相融的意象世界,就是美“这个完整的、充满意蕴的感性世界,就是审美意象,也就是美他既然认为美就是意象,意象就是美;那么我们也就可以说,他在“美”和“意象”之间划上了等号。这样,“美在意象”这个命题实际上也就成了关于“美”的定义。但是,这个定义导致了他的意象美学出现了若干理论问题。其中,首要的就是美学的研究对象问题。    

这个问题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美”与“意象”的主要区别。叶朗明确地说:“把美学研究的对象设定为‘美’在理论上并不妥当。”尽管他主张美学的研究对象是“审美活动”,但是在他这里,“审美活动”与“意象(世界)”、“(广义的)美”这两个概念是紧密相联,甚至是没有区别的。审美活动与“美”、“意象”确实是紧密相关的,但它们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三个概念。审美活动是一个过程,而“美”是这个活动所产生的一种价值判断,“意象”则是审美活动中的一种特殊产物。并且,叶朗从整体上也多是讨论“意象”(美)而不是审美活动本身。他反对单纯将“美”作为美学研究的对象,但他的出发点实际上仍然是“美”,“美”依然是其美学研究的核心。其实,“美是意象”这个总命题也就说明了他的研究对象与逻辑起点是“美”而并非真正落实于审美活动。    

叶朗在其已成经典的著作《中国美学史大纲》中说:“在中国古典美学体系中,‘美’并不是中心的范畴,也不是最高的范畴。‘美’这个范畴在中国古典美学中的地位远不如在西方美学中那样重要。这个观点确为切萦之论。所以,他又主张:“中国学者在学术文化领域应该有自己的立足点。这个立足点就是中国哲学。所以我认为,他所提出的“美在意象”这个命题,从“意象”看,的确坚持了这个方向。也正因如此,将它界定为“美”,实则又违背了他在《中国美学史大纲》中的基本立场。并且,如果将“美’,作为美学的核心概念就有失偏颇了。    

叶朗还引用了朱光潜先生的话:“物的形象是‘美’这一属性的本体,是艺术形态的东西。朱先生在美学理论上所接受的主要是西方的观念论美学,这种观点在认识美的本性上无疑是深刻的。并且,朱先生也并没有将“美”与“形象”等同起来。他还明确指出,“美”是一种属性,不过这一属性不是事物所固有的,而是人对于事物的某种性质所作的主观判断。他说:“美是对于艺术形象所给的评价,也就是艺术形象的一种特性。他甚至还给美下了定义:“美是客观方面某些事物、性质和形状适合主观方面意识形态,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特质。可以看出,在朱先生这里,“美”和“形象”是有明确区分的。    

所以,如果要使“美在意象”这个命题更具解释张力,就需要对其内涵进行限定。这种限定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美”是源于我们对事物所作的鉴赏判断,而我们进行这种判断的对象经常(但并不必然)是对于意象。我们同意说“美在意象”,但是我们同时还要说“意象非美”。这意思就是说,不是意象无关于美,而是意象不等于美。因为美的事物是多种多样的,而它们的美也呈现为不同的样态,正如分析美学所说的家族相似那样。更为重要的是:美是一种价值,不是一种存在(being;而意象则是事物的一种特殊存在方式。尽管二者都是由主客共同参与的,但是它们在本质上有重要的差别:“美”是主体对对象某种性质的评价;而“意象”则是主体介入对象后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存在之物   

叶朗的意象美学还有一个观点:“在中国传统美学看来,意象是美的本体,意象也是艺术的本体。如果站在中国古典美学的立场,我们当然可以说,意象是艺术的本体;但是我们很难说,意象也是所有美的本体。比如,如果说人体美是意象,这就是我们很难接受的。再者,在他这里,意象的基本规定就是情景交融,但是我们很难解释说人体美也是情景交融的。事实上,他对于女性人体的描述也完全是从人体的外形来讲的,因为也并没有什么主观的情感使之成为意象的美。    

其次,对于“美”这个概念的外延界定。意象美学还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就是所谓美学意义的美与日常生活的美的区分,并且认为后者不是美学研究的对象。这种区分源自朱光潜先生,而在意象美学这里得到继承,其中最为明确的就是叶朗先生与彭锋教授。就所谓美学意义的美来说,他们二人的看法是基本一致的,只是在表述上有所差异:叶朗说美在意象,彭锋说美在境界。    

以苏格拉底的对话为主要标志,西方对“美”的哲学讨论本来就是为了解决日常生活中关于“美”的问题。只是由于日常生活中对于“美”的使用具有多方面的意义,所以我们需要区分的是,哪些使用是美学的研究对象,哪些不是美学的研究对象。这就需要我们首先思考美学应该是研究什么的,这也是对美学学科的逻辑确认;其次是对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美”的语言清理。苏格拉底与希庇阿斯的问题正是混淆了审美意义的美与非审美意义的美,他们当然不能得出关于“美”的定义。但是,他们在寻求美的本质时,要解决的问题也正是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美”。这些“美”有些是审美意义上的,当然是美学研究的对象;有些则不是审美意义上的,当然不能是美学研究的对象。所以,在美学研究中,我们本不应该将日常生活中的“美”抛弃到研究视野之外。    

不过,叶朗又明确说,他说的美(意象)是广义的而不是狭义的,狭义的美即是优美,是作为特殊范畴的美。但是,作为特殊范畴的美也是意象,同时,他又认为这个优美就是他所说的古希腊意义上的美,而古希腊意义的美也就是对日常意义上的美的抽象,那么,他这个广义的美是不是包含日常意义上的美就成为问题了。他举了两个例子:“西施是一位美女”、“西湖的景色很美”。他说这里的“美”是狭义的美,但他也表示,它们也是日常使用的美。那它是不是美学学科的美呢?如果它是“优美”,当然是美学学科的美了。所以,我们不可将“美”区分为日常意义上的美与美学意义上的美。这种区分,仿佛是一种严格,实际是一种混乱。我们只能区分审美意义的美与非审美意义的美,或说区分美学意义的美与非美学意义的美,因为审美与日常生活并不是对立的。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美”,有的是审美(美学)意义上的,有些则不是审美(美学)意义上的。    

意象美学要将日常生活中的“美”排除在美学研究之外,目的就是要让“意象”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美学核心概念;因为“意象”只是在特殊情境下的产物,而日常生活中的“美”经常是无关于“意象”的。    

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说,无论是在《胸中之竹》中,还是在《美学原理》中,“广义的美”这个表述在他的理论体系中基本没有什么理论逻辑功能。我想叶朗用这样一个表述的主要目的可能就是为了保证美学研究的对象是“美”,美学是关于“美”的学科。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代写咨询
 362716231

发表咨询
 958663267


咨询电话

18030199209

查稿电话

18060958908


扫码加微信

1495607219137675.png


支付宝交易

ali.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