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设施资源开发阻力
论文作者:同为论文网 论文来源:caogentz.com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9日

1.空间阻力    

体育设施资源开发空间阻力是指由于空间地理原因导致的被撤并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开发困难,主要包括地理地质灾害和空间距离远两个方面。调查发现2015年撤销的绥江县田坝中学遭到严重的水淹、2005年撤销的广南县莲城镇八品小学因地陷严重损毁,这两所学校的体育场地资源存在安全隐患,无法再开发利用。有37所被撤并学校离最近村庄距离超过500米,其中24所被撤并学校的距离在1000米以上,对比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800-1000米的直线距离以及道路状况等,较远空间距离的体育活动场地对于农村居民,特别是儿童和老年人来说,是不利和不便的。    

2.利益阻力    

利益阻力来自于被撤并学校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最早是指没有其他支持组织就无法生存的群体,后来Freeman提出了广义利益相关者概念一一任何能够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或受企业目标的实现所影响的个人或群体,通常包括员工、顾客、供应商、合作伙伴、政府、公众等。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传统的以股东利益至上的管理观念形成冲击,已在企业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被撤并学校利益相关者是指因学校撤并而造成利益得利或利益受损的个人和群体的集合。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义务教育办学过程中出现过国家、基层政府、村集体、企业、个人多方出资的情况,不同出资主体和现居村民构成了被撤并学校利益相关群体。我国基础教育的公益性质以及早期产权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在筹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时,并未对各方出资情况作清晰的产权界定。当学校被撤并后,各利益主体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提出撤并校产校舍的不同处理意见。调研发现,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倾向于保留被撤并学校的教育权利,在农村适龄儿童人数增加条件下考虑学校复学或用作农村幼儿园建设,个旧市、屏边县教育局在将被撤并学校交还所在村使用和管理前均签有办学权利保障协议,规定村组必须在恢复办学时无条件让出原有场地及建筑。被撤并学校所在村或村民小组负责人则首先考虑被撤并校舍用于村集体办公;村民倾向于不限定明确用途的共同使用,比如用作婚丧嫁娶活动、集体年庆活动等。不同利益主体提出的处理方式往往难以同时满足各方利益诉求,带来利益纠纷,形成相互牵制。基于自利的利益诉求和行为干预,阻碍了被撤并学校体育设施存量资源的开发利用,是资源浪费,更是农村体育事业的损失。    

3.能力阻力    

被撤并学校具有分散分布、个体资源量小的特点,不能进行集中开发。目前云南各级政府并未将被撤并学校体育设施资源的开发纳人工作范畴或专项计划,48.7%的资源存在低效利用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广大农村居民不具有合理开发被撤并学校体育资源的能力,只能使其简单地保留现状,呈现“公地共用”或闲置状态。被撤并学校体育设施资源的有效开发,需要在充分调研居民体育需求的基础上,解决好两个方面的能力问题:一是现有体育场地的改造,二是改造后的维护和使用管理。改造过程中涉及资金筹措和场地设计的能力问题,维护和使用管理则涉及管理体制和人员配置的问题,这对农村村组这一自治单位而言,是无法独立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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