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论文】孟子辨“色”“礼”“仁”
论文作者:同为论文网 论文来源:caogentz.com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3日

论及孟子眼中的“色”,则不得不提及其与告子之人性辩论。告子曾大方承认“食色,性也”。告子承认色所具有的诱惑力,乃是出自于人性自然欲望,是一种生理本能和人性本能。但是这个命题之中也包含了对食色之性的“度”的观照,那就是色与食都需要一个合理的度,如同饮食不得过饱一样,色也不宜贪得无厌,否则有害而无利。因此“食色,性也”本身也蕴含着无声的警示。孟子也表示“形色,天性也”,表达了对“色”本身的肯定和理解。    

孟子有云:“天下之士悦之,人之所欲也。而不足以解忧;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忧。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忧。贵,人之所欲,贵为天子,而不足以解忧。人悦之、好色、富贵,无足以解忧者。惟顺父母,可以解忧。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孟子表达了“好色”乃是人之所欲,并且对告子所表述的“食色,性也”未予以反对。孟子不仅视好色为人的正常欲望和需求,而且注意到了人性的根本与治理国家、安定社会的密切关系。在孟子这里,好色与好德可以并行不悖,好色乃是人性之本,并不是邪恶消极之事,例如孟子在与齐宣王谈论行王道之事,齐宣王言“寡人有疾,寡人好货……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并表示因为这些原因,恐怕不能行王道。针对于此,孟子回答:“昔者太王好色,爱厥妃。《诗》云:‘古公宜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爱及姜女,幸来青宇。’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衅

孟子用昔者太王喜爱美女姜氏的例子来肯定“好色”乃是人之正常需求和生理特点。并告诉齐宣王,正是太王的这一举动影响到百姓,使得到了一定年龄还尚未婚配的男女得以结合成对,达到了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的百姓和乐景象。孟子用人之好色的引子来给齐宣王讲如何行仁政。虽然只是作为说服王行仁政的一个引子和铺垫,但是足以见孟子将“好色”看作人之本性,对于男女之情予以理解和肯定。“好色”属于人正常之生理需求,只要行之有礼,取之有度,这是对人类繁衍、发展十分有益的举动。在孟子看来,“好德”与“好色”并行不悖,“色”“好色”在孟子的表述之中,并不带任何贬义。    

“色”与“礼”并不是决然对立和必须做出固定抉择的,孟子就在“色”与“礼”的问题上,表现出灵活的态度。《孟子·告子下》记载了这样一则有关“色与礼”的小故事

对话到这里,讲了任国的一个人和屋庐子对话,讨论“食”和“礼”、“色”和“礼”的重要性,屋庐子很好地回答了一般情况下“礼”重于“食”、“礼”重于“色”。但是面对此人的提问,以礼节而求饭食,却吃不上以致于饥饿而死;以礼节亲迎娶亲,却娶不到妻子,而不以礼节求亲则能得妻子,那么还要循礼以迎亲吗?屋庐子表示不能作答。在这种情况下,“礼”与“色”要如何把握呢?    

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孟子明确表示,如果按照礼节行事就要饿死,而不按照礼节就可以得到食物充饥,那么当然要以得食物为重,“礼”与“食”在这种情况下,重要性有了区别。而如果按照礼节就得不到妻子,而不按照礼节就可以娶妻,那么当然是“色”重于“礼”。孟子对于此事的回答,表现了其在“色”与“礼”问题上的灵活态度。    

当然,孟子也明确表示,这种灵活的态度并不是毫无原则的,往应之曰:“纱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纱,则不得食,则将纱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曹交问曰:“人皆可以为尧舜,有诸?”孟子曰:“然。”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必须从兄弟手中掠夺食物才能得食,必须翻墙而强行搂抱处子才能得到妻子,那么宁可弃之不得、弃之不要。    

由这则对话故事,我们可以看出孟子既灵活又不失原则的立场与态度。孟子对人之本性的“色”持肯定态度,但是在“色”与“礼”的冲突之中,又能很好地把握“色”与“礼”的“度”。因此孟子也在“色”与“礼”的问题上明确表示男女授受不亲。“淳于晃曰:‘男女授受不亲,神情民?’孟子曰:‘礼也’。这种授受不亲的提法,是建立在儒家男女有别的基础之上的,男女在各自分工的领域有所不同,而在日常交往中也更加有较为严格的礼节规范,因此“男女授受不亲”可以让“色”的情况更好地依礼而行。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男女授受不亲的礼节规定又是可以灵活对待的。“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虽然孟子表示男女交往要注意授受不亲,但是也有变通之时,如果看到嫂溺不救,那和豺狼无异。虽然孟子重“礼”,但是其更重“仁”,更是坚定地信守人性本善。孟子对于生命本身的爱和尊重也是不容忽视的。    

孟子提出:“,侧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侧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砾我也,我固有之也。”在孟子看来,人的心是具备仁义礼智四方面的,,侧隐之心的“仁”必然会让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舍“礼”而爱人,在特殊情况下的抉择也显示出了孟子心中“仁”和“礼”的地位。当然仅就“仁、义、礼、智”四者简单的排序和表述,我们也可看出孟子思想中这四者地位的不同,“仁”居首位,不仅在孟子论人事对待和往来中,而且在家国事宜的处理中,基于人性本善而发的“仁”都是一个最重要的因素。这种“仁”也是人的一种本能良知。“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川2765这种不虑而得的侧隐之心,仁爱之心,则是人性之本能,那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面对“色”和“礼”,做出一定抉择的时候,此仁爱之心,则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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