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背景下河比省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创新策略
论文作者:同为论文网 论文来源:caogentz.com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3日

1.经营模式的创新

河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业保险在经营模式上均是政府财政支持下的商业代办模式。2014年仅中国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就占到全省保费收入的八成,小利于农业保险在政策范围内的市场博弈,阻碍了河北省农业保险的纵深发展,小利于改变目前粗放式经营模式。河北省农业保险应在各级农业部门的支持下,加快成立一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通过“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经营、以险养险”的经营理念,打破传统经营模式的小足,切实在组织模式、险种开发、承保理赔等各个方面发挥专业农业保险公司的优势,提高河北省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和保障水平,促进河北省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

2.组织模式的创新

农业保险本身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再加上土地流转背景下对农业保险需求的转变,传统农业保险仅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政府财政补贴的模式已经小能适应新型农业保险的发展,河北省在加大“联办共保”模式的试点和推广,在成功开展阜平金融保险扶贫模式的背景下,应鼓励更多的市县开展农业保险的“联办共保”。“联办共保”模式实质是一种PPP模式(公私合营模式),在该模式下,农户或“新农体”、保险公司、其他组织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到农业保险的经营中。其中,政府更多承担引导者和服务者的角色,农户或“新农体”、保险公司更多承担主导者和执行者的角色。通过公私合营的PPP组织模式,一方面可以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并且减少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促进农户或“新农体”、保险公司在投保率的提高、保险产品的开发等方面均发挥最大主观能动性,促进政府在承保、理赔、信息提供等方面的优势。在“联办共保”模式下应注意必然风险的处置、资金来源及保证、省县两级政府保险补贴资金的落实、联办共保的落实方式、公司管理能力等问题,通过农户或“新农体”、保险公司、地方政府的通力配合,在促进农业保险的全覆盖、加快设施农业、区域特色农业推广、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等方面均会发挥传统组织模式没有的效果和优势。

3.产品模式的创新

伴随着河北省土地信托流转规模的加大,河北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提高农业保险产品保障程度、扩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模式上应加大力度。在农产品险种方面,适度增加和地方农业生产相关的险种,如肉牛羊养殖保险、肉鸡养殖保险、高效林果保险等;在成本价格保险方面,可以推广阜平大枣和核桃成本价格保险;在目标价格保险方面,可以尝试“保险十期货”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模式,有效转嫁农产品价格下跌的市场风险,在农户、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之问形成风险分散、各方受益的闭环;在指数保险方面,可借鉴浙江省率先尝试的茶叶低温气象指数、杨梅采摘期降水气象指数保险,加快生猪、蔬菜、粮食作物等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农险产品的试点和服务。

4.财政补贴模式的创新

实行差异化的农业保险扶持政策,把特色农业、规模化设施农业及大型农机具等纳入河北省级财政保险补贴覆盖范围,并加大补贴力度,提高河北省财政对农业大县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同时河北省政府要根据本省农业经营特点,抓紧时问出台《河北省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着重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聚焦,对种植面积或养殖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新农体”给予财政补贴保额上浮的奖励政策,对开发新型农业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尝试新型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保险公司加大奖励力度,积极推广“以奖代补”的财政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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